防砸安全鞋屬于高術量及高附加值的鞋類產品,保護足趾防砸鞋是在鞋頭安裝有抗一定沖擊力的內包頭,用皮革或其它材料制成,保護足趾免受傷害的鞋(靴) 。
一般技術要求
1、結構:由鋼內包頭、鞋頭內墊、皮鞋幫、鞋眼、鞋帶、鞋耳、鞋腰、保跟皮、月形包跟、鞋腰里、鞋后墊、鞋墊、內(膛)底、填芯、前掌底等構成。
2、外底厚度:采用直接注壓的、硫化的、膠粘的外底厚(不含齒厚)不小于 4mm ;全橡膠和全聚合材料的靴全層厚不小于 6mm,齒厚(花紋) 不小于 3mm,其他材料的靴齒高度不小于2.5mm,無花紋( 齒 ) 的鞋外底任何一部位的厚度不小于 6mm。
3、外觀質量:不得有幫面?zhèn)麣垺⑸珴刹灰弧⒉⒕€重針、跳線、斷線、針碼不勻、開膠、過硫、欠硫、 噴硫,內包頭歪斜等明顯缺陷。
安全性能。
1、耐壓力:將鞋頭從內包頭后 25mm(3mm 處,連幫底切割下。置于示值誤差為 (1% 的壓力試驗機的平臺上。在鞋頭內放入高 35mm,直徑 22mm 的橡皮泥圓柱體。然后 5mm/min(2mm/min 的速度施力到所要求的力,持續(xù)1min,再使力恢復到零位。取出被壓縮的橡皮泥,用卡尺測量高度,以最低位測量的值為實測值。其值應符合規(guī)定。
2、抗沖擊力:將裝有內包頭的鞋頭和圓柱狀橡皮泥放在沖擊機下,固定好被檢鞋頭,提升沖擊錘(23kg(0.2kg)到要求的高度然后自由落體沖擊鞋頭。取出橡皮泥用卡尺測量,其值應符合規(guī)定。
3、內包頭的耐壓力和抗沖擊性能要求:試驗方法與鞋頭試驗方法相同,但試驗后內包頭的變形間距應不小于22mm。
4、內包頭耐腐蝕要求:由于腳汗和潮濕等原因可腐蝕內包頭,而影響鞋的質量。因此內包頭應具有耐腐蝕性。要求是用兩條白色濾紙(寬100m,長 150mm)其一端浸入1%NaCl 溶液中,另一端則放在內包頭上的上面和下面。48h
后移除濾紙,檢查包頭因 NaCl 液腐蝕的痕跡,測量每個斑點的面積(mm2),要求腐蝕斑點不得超過 5 點,而每個斑不得大于 2.5mm。
防砸安全鞋的選擇和使用盡量選擇大品牌,比如山東百華鞋業(yè)有限公司產的防砸勞保鞋,所有產品都取得歐洲標準(EN20345) 和澳洲標準的認證,產品具有耐油、防滑、防腐蝕、耐高溫、防穿刺、防沖擊、防靜電、防水等多項防護功能。